▲新闻发布会现场。
山西省《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日出台,接下来,山西各部门该如何落实、怎样支持?12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工商联六家单位对《意见》进行了解读,并发布了具体如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举措。
▲省政府副秘书长翟振新介绍《意见》内容。
今年9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表重要讲话。在11月1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并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出6个方面的政策举措。11月15日,山西省委召开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随后,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工商联牵头起草,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全省《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李秋柱: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民营企业需要什么服务,我们就提供什么服务
1.在省政务大厅专设了民营企业综合服务窗口。承诺制改革在省市县三级政务大厅全面落地,在省政务大厅专门设立了投资项目承诺制服务窗口,项目落地周期平均缩短三分之一以上。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项目审批上,压缩审批时间。
2.“一网通办”实现四级全覆盖。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横向对接打通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信用山西平台及10个省直部门自建审批业务系统,纵向打通了各市、县级平台,初步形成了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开发了全省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三晋通”。年内省级政务服务事项85%以上实现网上办理,市县级达到60%以上。
3.加快“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通办”模式,推开省级“一枚电子印章管审批”,推动“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改革加速落地,让民营企业办事更便捷。
4.加快“一部热线管投诉”改革。依托全省96303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热线,创新打造全省政务服务“总客服”,增设便民功能,着力为民营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解决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弹簧门”“玻璃门”“肠梗阻”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与各省直部门携手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全程服务、保驾护航。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永生:
企业涉法维权有了专门通道
1.加强产权保护,成立了山西省产权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全省知识产权审判专家库,省高院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省检察院正在对近三年“涉企”案件开展“回头看”,开展虚假诉讼、侵犯知识产权、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
2.省委政法委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印发了《全省政法机关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相关举措,共制定出具体措施101条。这是政法机关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的重要工作指引。
3.建立企业涉法维权问题协调工作机制,包括受理、转办、督办和反馈情况等环节。如果企业和企业家在项目投资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相关涉法问题,特别是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问题,都可以通过设在省工信厅、省投促局、省政务服务中心的三部热线电话(96301、96302、96303)进行投诉。然后由省工信厅汇总,转至省委政法委。省委政法委根据企业涉法维权问题的性质和内容,负责及时转办,督促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单位办理,并统一将办理结果通报省工信厅等受理部门。
省财政厅副厅长武志远:
2019年预计为民营企业减税降费275亿元
武志远指出,山西省民营经济提供的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占全省税收收入比重的一半以上。因此,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财政部门责无旁贷。
在减轻税费负担方面,按照现行的全国统一的减税政策,2019年预计可以为民营企业减税240亿元。在降费方面,根据今年的政策,2019年将为民营企业降费35亿元。减税降费两项合计275亿元,已经占到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4.7%。
在财政资金投入方面,据测算,2019年省财政在民营经济方面的预算安排将超过20亿元。如组建山西省民营企业政策性纾困救助基金,省财政认缴出资10亿元;2019年省财政厅为山西融资再担保集团注入资本金6.2亿元,注入后资本金从18.8亿元增至25亿元,以后5年内每年财政安排3亿元作为资本金;安排3亿元,支持“晋民投”,打造山西最大、中国一流、世界领先的民营投资集团等。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亦兵:
解决民营企业“准入不准营”难题
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要放宽市场准入,抓好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管理,推进“照后减证”,解决民营企业“准入不准营”难题。深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等改革,实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
在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创新方面,推行质量奖励制度,鼓励民营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和山西省质量奖。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将企业标准列入我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范围,对主导制定我省地方标准和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民营企业给予经费补助。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晓千:
要引导金融机构“敢贷、能贷、愿贷”
1.加强融资对接服务,建立民企融资网络平台对接机制,会同工商联等部门,将民企优秀项目第一时间在山西金融服务平台进行融资对接,第一时间将融资项目送到各金融机构的案头。
2.建立专项的民企面对面对接机制。该局将牵头组织分门别类的银企对接会、洽谈会。
3.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即《意见》中提到的“红黑名单”制度。对进入“红名单”的业要实行贷款利率优惠、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对于进入“黑名单”的企业,要公开曝光,取消已有的荣誉和补贴。
4.建立监管协调机制,与中央驻晋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合作,指导督促金融机构落实“两增两控”、无还本续贷等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敢贷、能贷、愿贷”。
5.支持民企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帮助企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通过外部监督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省工商联副主席李剑英:
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中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1.架好“连心桥”,大力宣传阐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举措。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澄清非议、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发展的定力和信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2.架好“信息桥”,帮助企业家了解政策、熟悉政策、用好政策;双向推介对接,梳理涉企政策,做好参政议政、反映企业诉求等工作;做好民营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组织企业家开展政策评价等工作,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3.架好“沟通桥”,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协助做好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建立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同企业家定期政企沟通机制,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