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郭卫艳)山西晚报记者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1月2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3894人、罚款158人、对15.99万名被执行人发布限制消费令,已宣判构成拒执犯罪164案,形成了打击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的强大声势。
执行难问题的产生和长期存在,是各种因素相互交织、各种矛盾相互作用的集中体现。其中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不惜触犯刑法实施拒执犯罪,是导致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因素。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法律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拒执犯罪作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最严重的表现形式,不仅使生效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而且严重侵蚀社会诚信体系。我省各级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开展以来,以攻坚行动和规范执行为抓手,全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今年1月至10月,全省新收执行案件112152件,同比增长26.9%;已结案件96180件,同比增长41.8%;未结案件26308件,同比降低43.2%;结案率78.5%,同比增长19.1%。
全省各级法院采取多种强制措施,着力打击规避执行和恶意逃债行为。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3894人、罚款158人、对15.99万名被执行人发布限制消费令,将17.59万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移送拒执犯罪581案,当事人提起自诉95案,形成了打击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的强大声势。
开展执行攻坚工作中,充分发挥打击拒执犯罪惩罚、教育、震慑功能。全省法院及时移送、审查、判决一批拒执犯罪案件,并建立打击拒执犯罪集中宣判、集中宣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