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许晶晶)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推进绩效评价试点;引入负面清单,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构付费标准……12月26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委宣传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太原市财政局积极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开启预算绩效管理新时代。
2018年,太原市财政局组织市直预算部门(单位)将市级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此次绩效自评价工作共涉及48个预算部门(单位),258个项目,预算金额59亿元,占年初一般公共预算的59%,完成绩效自评价报告215份。对太原市预算部门(单位)绩效自评价工作组织较好的16个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提高了预算单位的绩效评价意识,由“要我评价”逐步转变为到“我要评价”。
2018年,不断扩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范围,由只对一般公共预算绩效评价扩展到政府性基金预算试点;由仅对项目预算扩大到对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由全部为事后评价扩展到对重大项目中期监控试点;由部门预算扩展到PPP项目运行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绩效评价扩大到第三方机构独立参与绩效评价。从市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或重大民生项目中选出38个重点支出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涉及资金60.6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60.43%。
同时,为约束第三方评价机构、把控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太原市财政局在支付第三方评价机构服务时,初步探索引入时效性考核、准确性考核和廉政性考核3个方面的负面清单,占付费标准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