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环卫部门了解到,太原市垃圾焚烧发电所产生的两种废弃物,均已经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并且烟气排放标准已与发达国家标准一致。目前,太原市正在新建两座垃圾焚烧发电厂。
平时生活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处置上,除了常规的卫生填埋方法以外,还有一部分生活垃圾用于焚烧发电。垃圾焚烧发电一方面可以实现垃圾的再次利用,另一方面,还可以减少填埋数量,从而达到减少占用土地资源的目的。焚烧垃圾时,会产生废弃、恶臭、飞灰等污染物。目前,太原市垃圾经过技术人员的沉积、活性炭除尘、分解等处理方法,均已做到达标处理。
新建的两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完工后,每日处理生活垃圾可达4800吨。其中,一座位于清徐县柳社乡东南社村南部,该地是太原市正在筹建的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此处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后,可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另一座位于阳曲县太原工业新区,建成后,日接受生活垃圾量可达1800吨。
太原市环卫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两座发电厂建成后,太原市的生活垃圾可基本实现全部焚烧处理。
王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