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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副高及以下职称对论文不做要求

时间:2019-01-10

占编率今年底要达到80%以上、晋升副高及以下职称对论文不做要求、绩效工资水平可提高至不高于当地无收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总量的5倍、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不低于50%……11月23日,太原市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太原市关于进一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能力激发活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发布并解读。

年底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编率要达到80%以上

为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引得进”人才,《方案》明确要求要落实好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公开招考力度,重点解决空编较多的问题,将编制到位率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医改考核体系重点推进,确保2018年底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编率达到80%以上。据介绍,目前太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编率已经达到65%。

同时,要深化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方案》要求要充分发挥阳曲、清徐改革示范县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县域医疗集团建设,进一步理顺医疗集团管理体制,规范落实县、乡、村行政、人员、财务、业务、绩效、药械“六统一”管理,逐步建立起“人、财、物、责、权、利”一体化的“一家人”新格局,从体制机制上推进解决基层服务能力内生动力不足、水平不高的问题。

各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还需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从基础设施建设、科室设置、设备配置、业务开展等四方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力争2018年3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其中10%达到示范标准,到2020年所有基层机构达到基本标准,50%达到示范标准。

取消基层人员晋升职称对计算机、外语的要求

《方案》对基层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了改革和完善:在卫生高级职称序列基础上增设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序列,实施单独评审,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机制。降低学历要求,中专、大专学历者专业工龄达规定年限可以晋升高级职称,取消基层人员晋升职称对计算机、外语的要求,除晋升正高职称需要一篇国家级(或可视同国家级)论文作为参考外,晋升副高及以下职称对论文不做要求,重点注重实绩,突出基层卫生工作实践经验和对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及危急重症抢救处理能力。继续加大市直市管二级以上医院医师晋升职称下乡服务时限管理要求,晋升中级职称的下基层服务不少于12个月;晋升副高职称的下基层服务不少于15个月,其中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少于12个月,到县区级医院不少于3个月;晋升正高职称的下基层服务不少于15个月,其中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少于9个月,到县区级医院不少于6个月。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方案》还明确,将继续开展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种形式的对口帮扶,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提升服务能力。市、县两级直属直管公立医院均要组建巡回医疗队,发挥对口帮扶主力军作用。按照“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的工作目标,有针对性提供中西医技术指导、业务骨干培训、专家示范带教等,实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帮扶全覆盖。同时,加大“互联网+”应用力度,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推动上级医疗机构借助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面向基层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影像诊断等服务,促进县域医疗集团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实时查阅、互认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效率。

引进人才只是强基层的第一步,引进来之后还得留得住。这也是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面临的困境。为此,《方案》明确,将调整财政补助方式和范围。在保持公益一类性质不变、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情况下,允许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收入,在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至少90%返还给机构,返还部分不得冲抵公益一类财政供给项目。对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给予专项财政补助,人员培训、离退经费等给予财政补助并纳入年度预算。承担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保障完成服务任务和考核达标后按规定获得的补助资金,可作为一般性业务收入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重点用于保障项目所需的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统筹用于开展项目的人员技术培训等工作经费、专用检验检测设备配置更新等能力建设支出。

《方案》明确,要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绩效工资水平可提高至不高于当地无收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总量的5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要向管理运行规范、服务优质高效、群众满意度高、收支有结余、功能发挥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向在人口稀少、艰苦边远地区、签约服务率高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鼓励医疗机构良性竞争,吸引优秀医疗人才扎根基层,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自行确定绩效工资比例

按照《方案》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原则上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不低于50%,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合理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进一步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的人员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结合实际,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加班、值班、夜班、下乡及有毒有害作业补助等子项目。鼓励全科医生在签约服务中发挥骨干作用,全科医生及其团队签约服务费扣除成本后的70%用于技术劳务性补助,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在绩效工资中单列。

对于服务基层群众的上级医生,《方案》也提出了明确的激励和保障措施。按照要求,市、县两级直属直管医疗机构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每年帮扶基层人数不低于20%,每人每周下基层服务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3小时。要建立健全对口帮扶工作机制,保证能下得去,有实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上要向帮扶成效突出的人员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用返还资金或年度收支结余部分,给予对口帮扶的上级医院医生适当的补助,原则上中级职称每小时不低于100元、高级职称每小时不低于160元,有条件的县区可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行确定。

强化对派出人员的考核结果与职称晋升和劳务补助挂钩

人才引进了,也留住了,还得想办法让他们“干得好”。为此,《方案》提出,太原市卫生计生委要加大对市直市管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工作考核力度,纳入院领导班子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和院长任期目标考核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下基层服务人员的考勤管理和效果评价。市直市管医疗机构要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评价,强化对派出人员的考核,结果与职称晋升和劳务补助挂钩。各县(市、区)卫计局要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定期组织职能科室、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专家和服务对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管理、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满意度等进行全方位评估和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

同时,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考核机制。重点考核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工作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建立以签约服务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等内容为核心的签约服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要以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导向,充分发挥不同考核的综合作用,形成激励约束合力。

在考核方法和程序上,则要求坚持公益性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向一线科室和业务骨干倾斜原则。做到日常考核和终末考核相结合,季考、半年考核选择重点、薄弱指标,年度考核进行系统考核。积极探索“标准工作量比对法”,在评价标准制定上,根据服务半径、服务时间、服务效果等因素,进行差异标准工作量比对计算,根据服务流程采取分段式量化计分,使考核更加科学、合理。

此外,还将建立服务能力达标以奖代补机制。按照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建设标准,组织开展达标验收,对授予优质服务示范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1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分担50%。

山西晚报记者 薛琳 通讯员 陈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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