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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干警在民营企业入股和兼职

时间:2019-01-10

山西晚报讯(记者 郭卫艳)11月21日,太原市中级法院向社会发布,全市法院将采取措施,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氛围,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

此次出台的重点措施,明确要求全市法院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大发现、甄别、纠正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工作力度,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符合再审条件的一律提起再审,对有错误的案件一律依法纠正;快立、快审、快结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诈骗、盗抢民营企业物资等犯罪案件,依法打击针对民营企业的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强迫交易、高利贷等违法犯罪和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及村霸、行霸、市霸等暴力破坏民营企业经营活动的犯罪行为,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利和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权利犯罪;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审理涉民营企业产权案件,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在处理企业犯罪时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积极稳妥处理涉民营企业的涉诉纠纷,尽可能多地运用调解、协调、和解等和谐方式处理案件;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的行政案件,认真分析引发纠纷的原因,既要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当秩序,又要防止行政权的滥用,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杜绝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侵害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慎重处理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既要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实现,又要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同时,法院将实行包片走访,建立法院与企业定向联系制度,通过司法调研、专题座谈等形式,把脉法律服务保障需求;为积极主动行使司法保障和司法指导职能,从法律角度就项目签约、落地、建设等方面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全市法院还将从严治警,严禁干警在民营企业入股和兼职,严禁越权办案、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利用办案到企业“吃、拿、卡、要”,严禁借办案到企业拉赞助,严禁违法采取法律手段保护部门和地方利益,严禁利用职权干扰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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