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6日,临汾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宣布,临汾市在全省首家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按照“市场引领、需求倒逼”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农产品初加工发展等方式,实现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从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力争到2020年,临汾市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达150亿元。
临汾市出台的《指导意见》,是该市时隔八年之后,在市级层面制定的又一份专门针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文件。《指导意见》围绕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关键环节,提出了强化招商引资、加快科技创新和加强人才培养、财政金融扶持、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和促进产品流通、保障项目用地、落实税收及用电等政策、组织保障七个方面35项政策措施。
据介绍,为了更好地发展农业加工业,临汾市对很多措施进行了细化。凡资源型企业转产和境外资本到临汾市贫困地区投资农产品加工项目,当年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享受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政策待遇。对小微型农业龙头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当年进入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队列的农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补,对当年进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队列的农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补。
临汾市农业委员会主任王晓民介绍,临汾出台《指导意见》,就是要依靠科技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农产品初加工发展,大力开发功能性食品,加快主食加工业发展,发展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推进集群集聚发展,实现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从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达150亿元,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临汾市农业迈上入新的发展阶段。 (郭兆宾 郝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