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杨江涛)近日,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山西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省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将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
合理规划布局基层综合性文化设施
我省将在全面摸清辖区内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存量和使用状况的基础上,紧密衔接我省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分级建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台账。按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基层综合性文化设施。充分考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人群需求,关注特殊群体。在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预留公共文化设施用地。
严格落实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和文化部《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为基本依据,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执行。尚未建设综合文化站的乡镇要迅速填补空白,城镇化推进过程中拆除的综合文化站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择地重建,对挤占挪用的综合文化站设施设备要立即恢复其服务功能。乡镇可在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乡镇综合文化站”牌子。
集合建设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大院、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服务设施以及其他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进行集合建设,并配备相应器材设备。
拓展和完善户外配套设施
《方案》提出,充分发掘利用城乡商业广场、企业和社区场地、边角空地等社会场地资源,盘活现有场地存量。进一步优化广场用地和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布局,按照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相配套的文体广场。文体广场要配备阅报栏(电子阅报屏)、公益广告牌、体育健身设施(路径)、夜间照明设备、有源音箱等必要的配套设施设备。偏远山区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可酌情安排。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套建设戏台舞台、乡村文化记忆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