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杨江涛)近日,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今年,我省将以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全面降低污染排放负荷。
设立硬指标
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54微克/立方米左右,太原、晋中、阳泉、长治、晋城、运城6市PM2.5平均浓度分别达到54微克/立方米,大同市达到35微克/立方米,朔州市达到49微克/立方米,忻州市达到53微克/立方米,吕梁市达到46微克/立方米,临汾市达到56微克/立方米;全省及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以产业结构优化推动减排降污
2017年全省钢铁行业压减粗钢170万吨,火电行业关停所有设计寿命期满和所有1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关停单机10万千瓦(不含)至单机30万千瓦(不含)之间运行满20年的纯凝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以及30万千瓦以下运行满25年的抽凝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同时,取缔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纳入环保部信息平台和执法监管平台。
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
太原、阳泉、长治、晋城、临汾、晋中“4+2”城市要按照省环保厅关于燃煤控制的有关要求划定“禁煤区”,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包括洁净型煤加工企业用煤)外,10月底前,完成燃料煤炭“清零”任务。进一步提高集中供热、供气率,到2017年底全省城市(含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同时,10月底前,所有县城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清零”,11个设区市建成区基本淘汰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加快燃煤窑炉电炉、气炉改造进度。
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9月底前,“4+2”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钢铁、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火电、钢铁、水泥、焦化、平板玻璃等行业及燃煤锅炉为重点,推进全面达标工作。同时,制定全省VOCs排放清单,摸清重点行业VOCs排放总量,分批发布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