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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给老乡编谣言帖转发微信群 柞水男子被索赔7000元

时间:2018-06-16

  【拍案说法】

  每起官司,都有让人悲悯或痛斥的地方,仔细剖析会让我们反省和思考;每件讼案,都有法理结合的感悟或体会,冷静分析能让我们懂法且守法。“拍案说法”栏目邀请判案法官优选最有价值的典型案例,用专业的法律视角为您解析其中的法理,为受众普及法律知识。

  本栏目由华商报商洛记者站、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办

  本期主持人:程娟

  

  章某和金某、李某是同乡,3人也同在数个微信群。章某和金某因琐事不和,某日金某玩微信的时候随手编了一个语音帖:“柞水章某,xx曝光”,并伙同李某传播至4个微信群共计700余人,随即产生了大量的阅读和转发。章某发现后,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经派出所调查取证,金某已经构成侵权,随即对金某拘留七日。

  章某认为金某的不当行为对他造成了伤害,5月29日,将金某起诉至柞水县红岩寺法庭,要求金某赔偿精神损失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7000元,并在原发帖的微信群公开道歉且声明不允许他人再转发。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也为了把事态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干警历经4小时,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金某认识到因自己不懂法惹了祸,自愿赔偿章某交通费、误工费2000元,并在24小时内在原发帖微信群公开向章某道歉,章某看到金某的诚意,自愿放弃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至此一场因对法律的无知而造成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自媒体时代,微信飞入寻常百姓家,但一定要有法律意识:关乎国家、集体和个人的不明帖子,千万不能随意编辑转发,不要因为无知而承担意想不到的后果。

  法官彭小燕:柞水县法院红岩寺法庭书记员。

编辑:王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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