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象: 全县农村学校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城区学校、民办学校公办教师不属于选聘对象。具体范围是: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山阳教育工作,终身教书育人,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勤奋敬业。 2.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2013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4.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须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近五年来年均出勤率在90%以上(婚假、产假除外)。 6.应聘学科须与所学或所教学科相同或相近。 7.凡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不得报名选聘。 8.近五年(2013年7月1日至今)有违法行为的,不能报名选聘。 四、选聘程序 1.公告时间:2018年7月19日-7月23日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7月25日 3.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7月26日-7月27日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7月28日 5.考试时间:2018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专业课考试与教学基本功测试同场进行) 6.考试地点:山阳中学北校区 7.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城区第三小学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a.个人学习工作简历; b.本人身份证、全部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最高级别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所有证件原件当场核对后退回); c. 填写《山阳县城区小学教师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并交本人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d.应聘者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五、选聘办法 1.人员配置: 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范围内学校申报学科需求,统一确定人选,统一配置。配置办法为:第三小学、第二小学、第一小学和第三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的顺序循环,依照总分由高到低安排学校。 2.成绩构成: ①专业课成绩100分; ②教学基本功(钢笔字、毛笔字)10分; ③荣誉加分: A:教学能手: 2015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教学能手奖6分、4分、2分。获得不同级别奖励的,只取最高奖。 B:教学质量奖: ①2015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高考获得质量奖加6分。 ②2015年9月1日-2018年7月10日,中考单科获奖加6分。 ③2015年9月1日-2018年7月10日,县上组织的初中质量检测中单科获奖1-5名加5分,6-10名加3分。小学质量检测中单科获奖第一组1-5名加5分,6-10名加3分;第二组1-10名加5分,11-20名加3分。 以上质量奖,只选一项参与加分,不累计加分。 3.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课成绩、教学基本功成绩、奖励分的总和为该应聘者的总成绩。按照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总分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第一学历高者优先,第一学历相同时,参加工作时间长者优先,参加工作时间相同时,教学质量奖励格次高者优先。 4.公示:聘用人选确定后,在县城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去应聘单位上班。 六、管理 通过选聘进入城区学校工作的教师,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所任学科教学工作的,继续聘用。对于不能胜任所任学科教学工作的,原则上回原任教学校工作,原任教学校无编无岗的,由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安排去缺编学校工作。 山阳县2018年城区小学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8日
编辑:王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