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安康中心城区天然气降至每立方米2.15元。物价部门表示,对不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的违法行为,市民可通过12345和12358热线投诉,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对其查处。
近日,记者从安康市物价部门了解到,8月29日,经安康市政府同意,决定自今年9月10日起,安康中心城区天然气降至每立方米2.15元。同时,要求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企业在居民用户燃气表到期更换、居民用户天然气设施产权公共部分的维护方面,均不得向用户收费。
据了解,这次天然气降价,实现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并轨。安康城区的配气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居民0.51元、非居民0.755元,统一核定为每立方米0.42元,实现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并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居民用气每立方米2.50元、非居民用气2.48元,统一降低为每立方米2.15元,实现居民基本用气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并轨。
目前,安康城区居民用气阶梯气价按照1:1.2:1.5确定,将现行一档气价每立方米2.50元降低为2.15元,二档气价每立方米3.00元降低为2.58元,三档气价每立方米3.75元降低为3.23元。
值得注意的是,安康城区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等执行居民生活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根据国家规定暂不实行阶梯气价,销售价格执行并轨后价格;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启动后,致使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高于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幅度超过每立方米0.02元时,其销售价格在居民生活一档气价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02元。华商报记者 张建全
编辑:王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