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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法院原审判员董虓被逮捕 已开除党籍、公职

时间:2018-09-13

  9月12日,记者从咸阳市党风廉政网了解到,咸阳市纪委监委对渭城区法院原审判员董虓故意伤害一案进行了通报。

  5月3日5时许,渭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正科级审判员董虓伙同王某某闯入被害人渭城区法院院长苏某家中,与苏某发生口角,后持刀将苏某和其妻刘某捅伤,构成苏某重伤一级,刘某轻伤二级。5月3日,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对董虓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立案侦查,并于5月4日对其依法刑事拘留。

  经秦都区检察院批准,公安秦都分局于6月2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执行逮捕。董虓身为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并触犯国家法律。经6月6日渭城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董虓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依法撤销董虓渭城区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华商记者 王斌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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