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月饼)食品等15批次,合格14批次,不合格1批次。
9月20日,华商报记者从该局稽查科了解到,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抽检中,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此次抽检月饼1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其中,不合格产品情况具体为:宝鸡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高新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圣安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伍仁味果仁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671g/kg,标准规定为≦0.5g/kg。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高新区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8年10月30日前报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华商记者 张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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