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上午11时48分,南郑消防中队接到指挥中心调度称:青树镇沙河村有一民房着火。随后,南郑中队迅速出动2辆水罐消防车,10名指战员赶赴现场救援。
12时25分,行进途中因道路限高,水罐车无法通过,中队决定携带浮艇泵等装备与派出所坐车前往目的地。12时33分,救援人员到达现场经勘察得知,现场为土房着火,无人员被困,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燃烧物为木柴。
随后,现场指挥员立即下达作战指令:战斗员携带浮艇泵,水带等装备前往附近水源处并启动浮艇泵进行灭火。
下午1时08分,火已基本扑灭,战斗员用锄头、铁锹等工具开始对现场进行清理。经与户主了解到,火灾发生原因为户主用火不慎点燃屋内堆积木柴,导致房屋起火。华商报记者周金柱 通讯员 钟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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