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2019年1月1日20:00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咸阳市秦都区治霾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请秦都区重污染天气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秦都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要求,迅速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区委宣传部通过媒体发布以下健康防护信息: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或作业的,应采取防护措施。
(二)区教育局负责督导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运动会等活动(在室外停留不超过30分钟的教学参观、社会实践等活动不受影响)。
(三)区卫计局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区委宣传部通过媒体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二)区交通运输局协调有关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三)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秦都交警大队和陈阳交警大队做好主城区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的禁行工作;并做好限行区域内20%社会车辆的限行管控工作;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
(二)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征收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区范围内除地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各类工地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
(三)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吸尘式清扫+湿法作业”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道路安全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易产生扬尘路段的冲洗频次。
(四)区住建、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
(五)区工业发展局负责督导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工业企业执行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
(六)环保秦都分局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七)各街道办事处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华商记者 王斌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