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竟采取弃车逃离现场的方式来躲避交警处罚,但经过汉中高速交警的细心调查,最终依法对其作出了相应处罚,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018年11月10日14时14分,一辆牌号为蒙A79952/豫H365T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行驶至京昆高速公路下行线1445公里处,因实施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被汉中高速交警大队宁强中队民警查获。随后该车驾驶员弃车逃匿,拒不接受调查处理。
由于驾驶证系伪造,无法获取有效信息,案件的办理陷入困境,但办案民警没有灰心,经过多日的调查取证,于2018年12月20日,确定了蒙A79952/豫H365T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仓栅式半挂车驾驶员为石某。通过对石某的询问得知,石某使用的准驾车型为A2的王亚飞驾驶证为花钱在网上办理的假证,本人实际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其驾驶的蒙A79952/豫H365T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未年审,行驶证上的检验合格标志印章也是花钱找人伪造的。面对违法事实,石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汉中高速交警大队宁强中队对石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天,并处罚款8700元的处罚。
华商记者 张映伟 通讯员 宋垠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