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对公告案件的被执行人下落提供者予以奖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18)陕0825执2545号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2018)陕0825执2546号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姚芳,女,汉族,生于1969年6月15日,住定边县定边镇长城南街三组。
身份证号码:612726196906150027。
以上被执行人需履行债务8万元及利息。
1、如通过举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并由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将按照2000元作为奖金(以最先举报并经查实为准)。
2、举报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举报电话:0912-4335451。 盛法官:13892295511、18891235432(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法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法院登记有关信息。
3、法院安排专人负责举报人的工作,承诺维护举报者的利益,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杜绝打击报复。
4、悬赏金额领取方式: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使法院找到被执行人姚芳并实际控制后三日内,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奖金均含税,需提供相应完税发票。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19年12月27日。
(LKK)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