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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商洛交警曝光4起典型事故案例

时间:2019-07-27

为保障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净化路面秩序,震慑车辆违法上路行驶、警示他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高交大队西山中队根据“五大曝光”行动的要求,对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继续予以曝光!

7月16日20时36分许,吴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鄂DU9XXX的小型轿车,沿西安至湖北方向行驶至福银高速1485公里100米(天竺山服务区内)处,倒车时,未察明车后安全情况,致车辆尾部与李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陕AM2XXX的小型越野客车(静止停车位内)尾部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现场无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吴某某驾驶车辆在服务区内倒车,未能车后安全情况是事故的原因,吴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7月17日06时50分许,天气中雨,路面湿滑,尚某驾驶车牌号为晋A05XXX的轻型仓栅式货车,沿福银高速行驶至福银高速商漫段湖北至西安方向1516公里200米处,未能降低行驶速度,保持安全车速,撞至中央护栏,造成车辆、路产受损,无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7月21日10时42分,高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陕B33XXX/陕B3XXX挂重型半挂车,沿西安至湖北方向,行驶至福银高速1486公里300米紧急避险车道处,因车辆水箱缺水,致刹车过热,影响安全驾驶,车辆驶入紧急避险车道,造成车辆受损,高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高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7月21日14时22分,周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鄂FK5XXX小型普通客车,沿湖北至西安方向,行驶至福银高速1514公里300米处,因过度疲劳仍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制动不及致车辆前部与王某某驾驶的晋LC6XXX/晋LVXXX挂重型半挂车尾部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现场无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王某某放弃赔偿,驾车驶离事故现场。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周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某无责任。

来源:商洛高速交警

(L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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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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