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陕西新闻

延安一男子校园贷获利6400元,被判7个月还被罚款5000元

时间:2019-09-05

近日,黄陵县首例校园贷案件在黄陵县隆坊中学公开审理,该校500余名师生参加庭审,黄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曹某某以敲诈勒索罪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微信图片_20190902193002.jpg

案情简介

被告人曹某某为谋取不法利益,将目标放在社会经验尚浅、抵抗不良诱惑能力较差的中学生身上,由其出资并通过高额回报诱使一名在校学生为其发展下线,让张某某等多名在校学生先后从曹某某处贷取高息贷款,通过恐吓、威胁、辱骂等方式索要不合理的贷款收益,最终被告人曹某某获得了6400元的非法所得,严重侵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家长的正常生活。

在庭审活动中,面对公诉人依法指控,被告人曹某某对自己所犯罪行认罪悔罪,当庭留下了悔恨的眼泪,他坦诚自己有家室有父母有孩子,因贪图私利不慎铸成大错,十分懊悔,他愿意以自己的事例告诫广大在校学生,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要相互攀比、超前消费,让自己身陷校园贷的漩涡。

检察官对广大在校学生提出建议:一要坚决抵制“校园贷” 的诱惑,警惕消费圈套,树立理性的消费观,杜绝超前消费;二是如果有正常需求,要及时跟家长联系,千万不能陷入“拆东墙补西墙”的消费误区;三是建议校方和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加强对校园贷犯罪行为的监管,对于涉及到刑事犯罪的一定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黄陵县人民检察院

(ZH)

微信图片_20190729172054.jpg

编辑:二三里

  • 上一篇:宝塔公安打掉了以高建勇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有违法线索快举报!
  • 下一篇:延安退耕还林20年:既要守住绿水青山,也要让农民获得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