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查处一起驾驶套牌低速载货汽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当事驾驶员罚款3000元,记扣12分。
8月31日上午11时许,二大队三中队民警李俊如、彭良在汉台区宗营镇褒文路整治中,发现陕EM3085号牌蓝色自卸低速货车该车发动机号有人为更改痕迹,且该车车架号与所悬挂号牌车辆发动机号不相符合。
民警随即将车辆扣留并口头传唤驾驶员余某某回队进一步调查。在调查中,民警通过信息核查及余某某供述,余某某驾驶的蓝色自卸低速货车号牌原为陕EH86**,被民警查获时所悬挂的陕EM3085号牌系套用其他车辆号牌。
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交警二大队依法收缴了陕EM3085号牌,并对驾驶员余某某处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扣12分的处罚。通讯员 张珈铭 龙行
(Z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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