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第五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西安举行,紫阳县有一人荣获表彰。
第五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组织,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遴选,在进行民主测评、政治审查、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经各级组织部门审核同意推选产生,此次大会表彰了48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23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我县公安局警务技术三级主管张敏获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张敏(右二)
张敏,女,汉族,中国共产党员, 1978年出生,1998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紫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教导员,三级警督。紫阳县妇联兼职副主席,紫阳县新媒体协会主席,市三次、四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三次妇代会代表。
她先后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警务室民警”,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全省妇女创先争优先进个人”;
被安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三届安康市道德模范提名奖”“最美安康人入围奖”“第四届安康市道德模范”;
被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公务员局授予“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
被中共安康市委宣传部、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安康市文明办、安康市公安局授予“首届安康我最喜爱的十大杰出警察提名奖”;
被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授予“安康市先进工作者”荣誉;被中共安康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被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文明办授予“陕西好青年提名奖”;
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被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公安厅授予“汪勇式个人”荣誉,并记个人二等功;
被安康市妇联授予“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来源:紫阳发布
(DHH)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