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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2000元东西最高判几年?瘾君子打探刑期露端倪

时间:2017-06-29

  “盗窃价值2000元东西最高能判多少年?”日前,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高家村派出所民警透过瘾君子这句看似不经意的问话,通过顺线深挖,连破盗抢积案10余起,涉案价值4万余元。

  6月20日,高家村派出所民警马强经过蹲点守候,将正在吸食毒品的瘾君子毕某抓获。将毕某抓获后,警方依法作出对毕某强制戒毒2年的处理决定。就在民警将毕某送往强制戒毒所途中,毕某看似若无其事地向民警马强询问道:“盗窃价值2000元东西最高能判多少年?”马强告诉毕某,称依照法律,盗窃价值2000元的财物,刑期在一年左右。毕某不经意的一句询问立即引起马强的警觉,当即判断毕某的问话里肯定另有隐情。

  将毕某送到强制戒毒所的第二天,马强和战友再次赶到强制戒毒所,追问毕某吸毒所需资金来源。出乎马强预料地是,毕某很爽快地供述了自己今年3月份在公交车上盗窃他人一部价值2000元手机的作案事实。交代完这起盗窃手机的事实后,无论马强怎么追问,毕某坚称只此一次,再没有盗窃他人财物。

  为了打破僵局,深挖案件,马强在网上查找相关报案记录,通过比对嫌疑人体貌特征、作案手法等途径,先期发现毕某曾在6月18日盗窃一市场经营户4100元的作案事实。

  随后,马强又对同类案件进行串并分析,逐一调取案发现场视频监控等资料,对案件进行比对研判,很快就发现毕某曾多次盗抢他人财物。

  6月27日,在详细掌握了毕某隐藏的作案事实后,马强再次赶到强制戒毒所讯问毕某。面对马强深挖提供的诸多铁证,毕某不但无可奈何地如实供述了自己先后10多次盗抢他人财物,涉案价值4万余元的作案事实,还道出自己当初“打探”刑期的原委。原来,毕某被警方作出强制戒毒2年的处理决定后,本打算只交代一起涉案价值2000元的盗窃事实,换取1年左右刑期,逃避为期2年的强制戒毒。但是让毕某万万没想到地是,自己貌似随口一问,却让执着的民警顺藤摸瓜挖出自己这么多盗抢作案事实。

华商记者宋秉琴 通讯员 孙力 李逸飞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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