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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快点自行拆了 交警要"动手"啦!

时间:2017-07-06

  逾期未拆除且上路行驶的一经发现,强制拆除没收,并依法处罚。近日,汉中交警发布通知,7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加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工作,要求已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加装遮阳伞、雨棚的市民于7月10日前自行拆除。

  6日,汉中交警一大队发出倡议书,呼吁市民文明出行,自行拆除加装的遮阳伞。

  倡议书中呼吁,行人过马路走斑马线,不横穿道路,不翻跨护栏;驾车行经斑马线减速慢行停车避让,礼让行人优先通过。同时呼吁市民,自觉拆除在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上加装的遮阳伞等危害行车安全的设施,保障出行安全。

  据了解,根据汉中市交警支队要求,对于已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加装遮阳伞、雨棚的市民,要求于7月10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且上路行驶的,一经发现,强制拆除没收,并依法处罚。

华商记者周金柱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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