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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通报10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时间:2017-07-26

  近日,神木市通报了10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分别是:

  神木市神木镇西沟办事处沙哈拉村党员高智伟虚报骗取扶持资金问题。2013年3月6日,非贫困户高智伟向扶贫办递交了贫困户项目扶持资金申请书,虚报其为贫困户,违规骗取扶贫项目资金480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高智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如数上缴。

  神木市神木镇西沟办事处四卜树村党员刘贵怀虚报骗取扶持资金问题。2013年4月5日,非贫困户刘贵怀向扶贫办递交了贫困户项目扶持资金申请书,虚报其为贫困户,违规骗取扶贫项目资金480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刘贵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如数上缴。

  神木市中鸡镇创业村党支部副书记刘海义截留挪用道路补助款问题。2013年10月,刘海义擅自将村集体54000元道路补助款交付村民个人,导致道路补助款长期未能分配给村民。刘海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神木市尔林兔镇后尔林兔村村主任李海军违规报销费用问题。2014年8月9日,后尔林兔村部分村民自发杀羊一只祭祀求雨,共花费1400元。该村将此笔费用以“道路施工补助工资”名义在村集体财务报销。李海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神木市店塔镇碾房湾村碾房湾小组会计宋光伟不正确履职问题。宋光伟自2014年10月19日,宋光伟因未严格审核村民户籍信息,造成注销户宋某虎违规享受村集体收益分红款35634元。宋光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神木市锦界镇乌鸡滩村村委会主任兼会计常根劳截留挪用低保款问题。2013年至2014年,乌鸡滩村委会擅自截留村民苏某生、常某发的低保款共计14220元用于增发小组长工资和村集体其他开支。常根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如数退还低保户。

  神木市沙峁镇包村干部梁四儿在贫困户审核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2年,梁四儿在任沙峁镇菜园沟村和麻念峰村包村干部时,对贫困扶贫对象审查不严,导致2户非贫困户违规享受扶贫资金2万元(每户1万元)。梁四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如数上缴。

  神木市贺家川镇财政所所长刘考堂在贫困户审核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4年,刘考堂将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的5户村民确定为贫困户,导致5户非贫困户违规享受扶贫补助资金5万元(每户1万元)。刘考堂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如数上缴。

  神木市高家堡镇乔岔滩办事处龙尾峁村包村干部卢正义不正确履职问题。2014年,卢正义在任乔岔滩办事处龙尾峁村包村干部时,对贫困扶贫对象审查不严,导致2户非贫困户违规享受扶贫资金2万元(每户1万元)。卢正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如数上缴。

  神木市马镇镇财政所原所长焦占伟在贫困户审核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4年,焦占伟在任马镇镇财政所所长时,对贫困扶贫对象审查不严,导致2户非贫困户违规享受扶贫资金2万元(每户1万元)。焦占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如数上缴。

  华商记者 贺静静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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