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岐山县纪委监察局对两起扶贫和规范市场秩序领域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案例通报如下:
1.岐山县青化初级中学总务主任李安林违规为其子办理补助问题。2016年9月,青化初级中学总务主任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子办理“一补”补助,使其子从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享受青化初级中学贫困寄宿生“一补”补助。岐山县教育体育局党委给予李安林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青化初级中学校长蔡社利进行诫勉谈话。
2.岐山县枣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上官小龙未按法定程序执法问题。2015年11月20日,枣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上官小龙与工作人员在对岐山县康华零售药店、岐山县枣林振兴药店检查时发现两家药店均存在“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问题。对两家药店分别罚款800元、1000元。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应对以上两户药店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上官小龙在执法检查中对查出的问题未按法定程序执法,存在违规执法的问题。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上官小龙行政警告处分。 华商报记者 张宝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