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扶风县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
1、法门镇齐村村委会主任齐满年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宴请的问题。2016年10月11日中午,齐满年为解决齐村法黄路沿线乱搭乱建事宜,组织4人在君临食府就餐,并在拆迁经费中以劳务费形式报销餐饮费302元。齐满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绛帐镇双庙村会计康均平公款白条支出购买香烟的问题。2016年11月,康均平白条支出购买香烟等两笔共计169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康均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天度镇下寨村监委会主任孙万平违规报销个人天然气票私车公养的问题。孙万平在报账过程中将其于2016年8月1日开具的面值500元的天然气票据报入村级账务当中,且已报销了500元。孙万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教育提醒,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坚决防止反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华商报记者 张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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