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宝鸡市贯彻《中医药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汇报座谈会召开。
9月21日,省联合督察组对宝鸡市《中医药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岐山县和市级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干部群众,调研了解实际情况。
在听取汇报后,督查组对宝鸡市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督查组认为宝鸡市不仅能够全面落实好中省有关要求,还能注重自我探索与创新,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督查组希望宝鸡市能够继续发挥优势,积累经验,突破创新,推动宝鸡市中医药发展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再上新水平。
近年来,宝鸡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财政倾斜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创新突破医养结合新模式;完善人口计生政策制度、认真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计生惠民项目等多种措施,积极推进中医药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的管理改革与转型,促进中医药及人口事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人口质量明显改善,先后创建成为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和全国幸福家庭示范市,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宝鸡市委副书记陈光明主持会议并讲话,陈光明指出,今年是全面落实《中医药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关键之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两项工作。以此为契机,一方面持续加大《中医药法》普法力度,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发展壮大中医药产业,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中医药服务,另一方面,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决落实中央关于计划生育“三个不变、四个到位”和“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始终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坚决完成年度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华商记者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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