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凤县作为陕西唯一入选的地区,成功上榜。
近年来,凤县以建设“绿色发展的经济强县、文明和谐的活力之区、生态宜居的幸福高地”为发展方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持续优化生态环境,加快构建环境优美、产业繁荣、城乡一体的绿色发展格局,走出了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县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路子。该县按照“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全域治理”的思路,全力打造美丽乡村,积极实施生态绿化造景,坚持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全县9个镇全部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生态镇,实现了县域农村环境整治全覆盖。此外,凤县创新环境优化方式,建成25个垃圾兑换超市,引导群众养成自觉捡拾垃圾的良好习惯,营造了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
通过一系列扎实的生态示范县创建举措,凤县城镇人均绿地面积达到36.4平方米,全年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和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天数达到320天以上,森林覆盖率提高到了79.8%,在全县形成了全覆盖、多层次、多样化的绿化景观体系,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该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维国表示,下一步,凤县将继续深化“蓝天工程、清水工程、绿地工程、绿色发展工程、清洁能源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屏障保护”等七大生态建设工程,全力打造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高品质幸福凤县。通讯员刘涛王娇 华商报记者 张甜甜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