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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河长制实施情况:查处违法案228起 刑拘15人

时间:2017-11-30

  11月28日,安康市召开河长制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安康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安康市水利局局长吴平介绍了安康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安康市河长办主任、水利局局长吴平,市河长办副主任、水利局副局长、防汛办主任曾忠文、公安局副局长雷绍明、环保局副局长阮英斗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吴平在介绍安康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情况时介绍,2013年,安康市在全省率先推行的河长制工作经验,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安康河长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得到了水利部、水利厅以及省督导检查组的多次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今年4月底前,10个县区、140个镇办都印发了河长制实施方案,实现了市、县区、镇办、村社区四级‘河长+警长’工作责任体系全覆盖,共明确各级河长2993名、警长965名,并明确了15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12个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名单及职责,同时市县开发护河员公益岗位3000余名。同时开展涉河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河湖倒垃圾排污水采砂石整治、灾后河道及沿岸垃圾清理等专项行动。截至10月底,共组织联合执法检查669次,排查问题隐患298起,查处涉河违法案件228起,刑事拘留15人,治安拘留16人。

  吴平表示,下一步,安康市河长制工作将重点围绕深化认识、健全机制、系统治河、执法整治、监督考核、齐抓共管等重点,着力在有人守河、有钱护河、有制度管河上下功夫,努力推进我市河长制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更大实效。华商记者王斌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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