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追授苏知斌同志“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17年5月3日)
苏知斌,男,汉族,四川省安岳县人,1966年1月出生,1983年12月参加工作,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石渠县水电厂、石渠县人民检察院、炉霍县政府法制办、炉霍县人民检察院、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生前系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6年9月2日,苏知斌同志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去世,年仅50岁。
苏知斌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人的优秀代表,是我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人民检察官的杰出楷模。他始终牢记共产党员身份,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扎根高原藏区33年,坚持奋战在工作第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入党誓词。他长期坚守检察事业,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无论面对一般案件还是复杂疑难案件,都恪守职责、精研细判,办理各类案件400余件无一错案。他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平息草场纠纷、扑灭森林大火等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冲锋在前,积劳成疾后仍忘我工作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为藏区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奉献了毕生心血。他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竭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主动结对帮扶12户“穷亲戚”,积极为贫困村协调道路建设帮扶资金,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他坚持公正无私的价值追求,不为金钱所惑、不为人情所扰,严格依法办案,保持了人民检察官一身正气、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
苏知斌同志用无私奉献诠释了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书写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为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信念、牢记使命、拼搏奋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省委决定,追授苏知斌同志“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苏知斌同志忠诚于党、坚定执着的政治品格,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学习他热爱事业、恪尽职守的奉献精神,以全身心的投入推动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学习他践行宗旨、服务人民的百姓情怀,以实际行动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学习他清正廉洁、一心为公的道德情操,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永葆共产党人清廉本色。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定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为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标题: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追授苏知斌同志“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