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庭铭)5月31日,广元市出台《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到今年年底,完成市城区第一批19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面消除市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县级城镇黑臭水体。
根据方案,该市将深入实施嘉陵江、白龙江流域污染防治,推进东河、南河、西河、清江河等重点小流域整治。到今年年底前,该市要依法关闭禁养区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养殖场所,建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配套管网等设施,完成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污泥的集中处置。确保到2020年,该市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主要河流水质稳定在Ⅱ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