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13日讯(记者 雷兹)4月1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全省首例“校园贷”诈骗案件,并依法对涉嫌诈骗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去年12月7日,成都市双流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报案人赵某称其公司于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期间,被犯罪嫌疑人田某等人冒用他人身份进行网上申请、视频面签等虚假手段获得“白条业务”,进而套取贷款资金。据了解,“白条业务”主要是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消费需求特点而推出的一种小额贷款,可以“先消费,后付款”。
经查,犯罪嫌疑人罗某某、田某、刘某某通过网上购买虚假证件和电话卡,在“京东白条”“趣分期”“优分期”“名校贷”“分期乐”等APP上注册并贷款或购买分期商品,化妆之后通过“视频面签”程序,一旦贷款打入或所购买的商品到手,就停用电话卡,将到手的商品低价转卖。其中,罗某某主要负责购买身份信息及办理电话卡,田某、刘某某主要负责贷款的视频面签程序。期间,犯罪嫌疑人共计骗取赵某公司人民币19.05万元。
经过侦查摸排,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于今年2月27日在罗某某、田某家中将两人抓获,并查获作案用的银行卡一百多张,学生证、身份证等物件若干。今年3月3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被抓获。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该案属新型诈骗,方式新颖、手段独特。针对这些特点,双流区检察院承办人在受理该案后,及时查询相关规定及案例,第一时间与办案民警进行沟通,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提出补证建议及进一步侦查取证计划,最终作出逮捕三名犯罪嫌疑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