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13日讯(记者 戴璐岭)4月13日上午,成都市召开秸秆综合利用禁烧工作会议。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成都市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止向河道、沟渠抛弃秸秆,确保“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方案》要求,将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支撑体系、秸秆收集储运体系、产业化规模化利用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力度,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五化”利用,采取农艺、机械、生物、工业等多种措施,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稳步提高秸秆利用率。积极推广田边地角堆沤还田、机械化粉碎还田、免耕沃土还田、作食用菌基料、生物质燃料等成熟技术,在适宜机械化作业的地区进一步提升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的应用水平。
进一步落实各项政策,对开展秸秆还田购置秸秆粉碎机械、秸秆打捆收集机具的,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市级财政追加补贴20%;对免耕覆盖沃土还田的免费发放秸秆腐熟剂;对规模化利用市域内秸秆(含果树枝条,下同)、年加工利用量达到1000吨(含)以上的,按照40元/吨的标准给予补贴,达到5000吨(含)以上的按照60元/吨的标准给予补贴,达到10000吨(含)以上的按照80元/吨的标准给予补贴;对经有关部门批准,新建并验收合格、收储能力在5000吨以上(含)的转运中心,市级财政按二圈层20万元、三圈层(含青白江区)4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的秸秆规模化收储能力补助。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要研究制定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完善秸秆规模化利用审核机制,推动秸秆综合利用。
抓住关键环节,强化禁烧工作。《方案》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联动、大气污染会商、区域联防联控、宣传引导、违法惩处和责任追究等秸秆禁烧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完善禁烧网格化管理,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要加强对中心城区征而未用地、河渠滩涂地、城市上风方向、机场航空通道、重点旅游通道、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公路沿线、与相邻市交界及区(市)县之间区域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督查,创新巡查方式,加大巡查密度。要推广使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传感器和红外辐射监控等技术,实现禁烧监控“立体化”,做到时间上不留空档,空间上不留死角。要严查重处“第一把火”,始终保持对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户在承包地上露天焚烧秸秆的,按修订后的耕地保护基金管理办法,扣发其当年的耕地保护基金;对粮食规模经营业主在其流转经营的土地上露天焚烧秸秆的,取消其享受有关政策性奖励或补助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