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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启动学习类APP等移动应用程序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19-01-17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17日讯(记者 陈淋)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

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已发出通知,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我省将开展全面排查,发现有害APP立即停止使用、卸载。未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教师不得随意向学生推荐使用任何APP。

为营造良好的“互联网+教育”育人环境,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日前,省教育厅启动学习类APP等移动应用程序专项整治行动,该行动将持续到1月31日。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对中小学生使用APP情况进行摸排和自查,重点排查学习类、社交类青少年使用较多的移动应用程序,及时掌握校园学生使用移动应用程序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凡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或利用抄作业、搞题海、公布成绩排名等应试教育手段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APP,要立即停止使用,退订相关业务,卸载APP,取消关注有关微信公众号,依法清理整顿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的移动应用程序。要加强与当地网信、公安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将涉嫌违法违规的APP、微信公众号报告当地网络信息管理和公安部门查处。

各地要建立学习类APP进校园备案审查制度,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双审查”责任制,学校首先要把好选用关,严格审查APP的内容及链接、应用功能等,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查同意。要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使用的学习类APP纳入统一管理,未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教师不得随意向学生推荐使用任何APP。

要确保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APP,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不得向学生收费或由学生支付相关费用,学校、教师不得从中获利。要保障学生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止泄露学生隐私。

今后凡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使用,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使用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要定期检查、掌握APP内容变动和更新情况,发现有害信息要及时处置。学校和教师不得利用APP发布学生成绩、排名等信息。对违规使用、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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