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新教师快速成长,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印发《成都市新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教龄0~3年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岗教师,都要进行周期为三年的培训,第一年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校本培训、网络研修不少于60学时;第二、三年平均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30学时,校本培训、网络研修不少于50学时。培训考核结果将报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备案,作为新教师转正定级和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缩短角色转换期 助力新教师教育职业生涯规划
新教师是教师专业生涯的起点,也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关键阶段。《指导意见》指出,新教师培训是引导教师进入专业角色、内化职业规范的过程,也是学习教学的导入阶段。有效的培训将有助于新教师快速走上专业发展道路,是促进新教师职业基本素养和教学专长发展的有效举措,将直接影响新教师的职业倾向和职业持久性。据介绍,这也是成都首次从市级层面来对新教师培训进行统一的要求和规范。
新教师培训将引导教师熟悉教育教学环境和教学常规,掌握教学基本技能,初步掌握教研、科研方法,学会规划教育职业生涯,缩短新教师的角色转换期,激发其成为“四有”好教师的内生力。
按照要求,新教师培训对象为教龄0~3年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岗教师,培训周期为三年,第一年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校本培训(含校本研修、师徒结对,下同)、网络研修不少于60学时,第二、三年平均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30学时,校本培训、网络研修不少于50学时。
以校为主开展 建立新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根据《指导意见》,新教师培训将前移培训阵地,县域统筹,以校为主开展。推进培训基地建设,整合新教师培训资源,充分利用市县两级教师发展基地校和名师工作室,建立新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同时,将加强区域内新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进行菜单式、信息化的选学平台建设,推行新教师自主选学制度,服务于新教师自主研修与发展。
对于培训过程,将加强对新教师的学习和成长进行质量跟踪和评估,不断优化个性化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保证培训质量。
培训内容方面,新教师培训将设置学生教育、学科教学模块,强化新教师的教育、教学必备专业知识、方法与技能,提高新教师沟通交流能力和自我调适能力。在基于专业素养提升主线中,设置了职业理想与师德、专业发展模块,帮助新教师形成良好的职业认同和师德修养,明确专业发展目标,提升研究和反思能力、增强道德法治意识等综合素质,为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跟踪培训质量和效果 新教师培训将纳入学校队伍建设评价体系
《指导意见》要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组建多元高质量的培训团队,培训团队中应兼有理论研究者、一线教育教学实践者和关联行业(如心理、法律、卫生等)的专家。培训团队既要提供智力和学习资源上的支持,也要着力于倾听学习者的意见和困惑,引导其纳人之长,避己之短,扬己之特有。此外,还要利用好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继续网、微师培等网络研修资源,实现全覆盖,使新教师可利用丰富的线上线下资源进行自主研修。
教育行政部门将建立新教师培训工作质量分析、评估机制,将新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对学校队伍建设的评价体系,跟踪培训质量和效果。教培中心(进修校)要根据培训内容、要求、方式等制定科学的考核方案,整合岗前培训考核、跟岗培训考核,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试用期培训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备案,作为新教师转正定级和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张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