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营业执照“长”这样(图据四川省市场监管局)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1日讯(记者 李丹)3月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3月1日起,四川启用新版营业执照以及新版《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新版营业执照由竖版调整为横版,正本、副本照面信息作相应调整,《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中的监制单位名称等一并进行调整。
据悉,3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均颁发新版营业执照(含新版《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
领取新版纸质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登记系统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供市场主体下载使用。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不强制要求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企业注册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版营业执照主要有5大变化。一是版式调整为横版,有正本和副本。二是增加的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精准联接,鼓励公众扫描二维码实时查询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三是8种格式保持不变,保证法定记载事项清晰明确。四是规范民族文字使用,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并备案的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在新版营业执照上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五是新版纸质营业执照发放后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总局对现行《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进行了修订。据悉,文书表格更加精简,填报事项减少,原表格中的部分“填写项”修改为标准化表述的“勾选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国务院已经明确取消的登记事项涉及的文书、材料规范不再保留。申请人可以进入“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使用,或到各级登记窗口领取使用。自3月1日起,申请人仍使用旧版《文书规范》《材料规范》提交登记申请的,企业登记机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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