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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纠纷频发 2018年德阳12315接到投诉256件

时间:2019-03-15

四川新闻网德阳3月15日讯(记者 周鸿)什邡一老人在生活美容馆充值3万元保健,后来不愿再消费要求退钱却被对方拖延,最终在消委会的帮助下才解决了退款事宜。“预付式消费产生的纠纷逐渐占投诉主导。”3月14日,德阳市消委会负责人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2018年,德阳市12315接到涉及预付式消费的投诉共256件,成为消费纠纷频发的“重灾区”。

2018年4月17日,什邡市消委会接到市民黄婆婆投诉称:在什邡市某生活美容馆陆续充值约三万元进行保健,目前因自己的身体不适不愿意再进行消费,要求退回未消费的余额8509元,但商家在长达几个月时间里进行拖延,不予办理。

接到投诉后,消委会立即开展调查。黄婆婆以“自己身体有病,该美容馆不能强制我消费,我有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为由要求退款。而生活美容馆负责人表示,消费者违约在先,就算要退预付款,也不会全额退还给消费者。

双方各自在退还预付金额上存在分歧。消委会工作人员耐心地向经营者讲解了《消法》,经营者认识到自己的经营行为是错误的,表示改正,接受调解意见。4月23日,通过调解,经营者按要求主动承担了退还预付款的责任,并与消费者签订了退款承诺书,一起预付卡消费纠纷得到解决,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8000元。鉴于经营者的行为涉嫌违法,什邡市消委会立即启动“诉转案”,将消费者提供的相关证据交什邡市工质局方亭所,由方亭所立案调查。

黄婆婆的这种消费方式就是“预付式消费”。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成为众多经营者采取的一种销售模式,也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这种消费模式盛行于商场、百货、美容美发、洗浴保健、餐饮、体育健身、洗车洗衣、教育培训、摄影、通信充值等行业和领域。

“预付式消费,从基本法律关系上说,是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缔结的、需要预先支付金额,以商品或服务为标的的合同关系。”德阳市消委会负责人说,这种消费模式有利于企业回笼资金和锁定客户,同时也能通过售卡打折等方式让消费者获得实惠,但是由于预付式的消费周期较长、涉及金额较大,加上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这种看似价廉物美的消费并非个个“明明白白”、“货真价实”。

数据显示,2018年,德阳市12315接到涉及预付式消费的投诉共256件,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办理预付式消费卡后,经营场所突然关闭或经营主体变更等,导致预付卡无法继续使用、找不到商家退卡,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二是不少经营者在销售时做出种种承诺诱导消费者购买预付卡,之后却不能兑现承诺,降低服务质量或者限制消费范围,在服务过程中强制向消费者搭售其他商品或服务,折抵卡中金额;三是利用不合理格式条款限制预付卡使用期限,甚至排除消费者退卡权利。

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先付款、后消费”的方式往往让大家陷于被动境地,无法预知商家在经营中的变故和服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因此要格外小心。

另外,由于“共享出行”“分时租赁”理念出现了新业态,2018年德阳租赁服务也成为投诉新热点。2018年下半年,共享单车投诉呈现爆发式增长,德阳市12315系统陆续接到关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即共享单车)的来电,消费者主要反映ofo小黄车公司(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时限退还押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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