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家华) 记者从市政府官网获悉,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严格控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为,确保道路功能的正常发挥及道路资源合理有效利用,市城管委出台了《成都市中心城区施工性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城市桥梁(具体范围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性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桥梁的监督管理,包括行政审批、审批后的监管以及对违章占道挖掘行为的执法查处等。
《办法》明确,中心城区占道挖掘监督管理工作实行统筹管理、分级负责。凡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桥梁的,都应严格遵守先办证、后占道挖掘的原则,占道、挖掘申请事项可在线申请,申请材料可网上递交,申请人现场领取证照“仅跑一次”;非居用户水、电、气及通讯接入项目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统一协调下进行并联审批,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