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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委会发布三季度消费投诉分析报告 网购车票、自动售卖机成投诉热点

时间:2019-10-24

本报记者 刘佳

10月18日,省消委会发布2019年第三季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报告显示,今年第三季度,全省各级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252件,解决10103件,投诉解决率达98.5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24.49万元。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最多。网购车票、自动售卖机成为新的消费投诉热点。

  网购车票要保留凭证

今年第三季度互联网服务类投诉较往年有所下降,但仍是消费纠纷的多发领域。

在线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就是典型例子。今年8月,胡女士在某网络平台购买成都至南充的往返火车票,要额外多交优惠券费用10元和20元,并且无法取消。消费者遂向省消委会投诉。经查,该平台车票订购页面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能否取消优惠券以及取消方式,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财产权。经调解,经营者退回了消费者30元优惠券费用。

网络消费具有虚拟性和跨区域性,消费者无法完全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选择正规大型的网购平台,下单前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了解所购商品或服务的使用规则和限制性条款。此外,要注意保留证据,如下单付款凭证、商品宣传信息及聊天截图等,以便发生纠纷及时有效维权。

自动售卖机不能“自动维权”

遍布大街小巷的自动售卖机虽然很方便,但也有潜在的安全风险。

今年7月,阿坝州理县消委会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称某自动售卖机的香烟、饮料等都是过期的。经当地消委会调解,经营者及时履行了换货手续,清理更换了自动售卖机内的过期商品。

当前,自动售卖机成为新兴的商业模式,矿泉水、饮料、方便面等逐渐成为其“标配”。然而,个别经营者因未严格履行验货义务,未及时清理不合格商品,导致消费者买到过期、变质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省消委会呼吁,自动售卖机商家要定期检查清理商品,同时在自动售卖机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等信息,以便消费者放心选购。消费者通过自动售卖机选购食品,要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商家协商或向当地消委组织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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