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日前,成都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严禁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严禁社会组织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严禁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
《通告》要求,任何非法社会组织要立即停止活动,自行整改解散,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并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通告》也提醒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官方渠道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查验方式为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hinanpogov)点击“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
此外,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在成都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向民政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8-61888706。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邓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