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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纪委通报三起典型案例

时间:2018-08-28

本网拉萨8月27日讯(记者 王雨霏)为保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近日,自治区纪委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副乡长、赤康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欧珠群措,赤康村村委会原主任边久违规截留草场补偿款及征地补偿款问题。2016年7月,欧珠群措、边久在未征求群众意见的情况下,将应兑现给群众的339.45万元草场补偿资金及征地补偿资金擅自以每人900元标准向赤康村群众兑现共计137.25万元,截留资金202.2万元,直至2017年8月,赤康村村委会才将剩余资金兑现给群众。同时,欧珠群措、边久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5月,欧珠群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边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林芝市米林县米林镇米林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村委会原副主任达依违规领取生态效益补偿金问题。2009年至2017年5月期间,达依按照户口簿人数从米林镇领取生态效益补偿金时,隐瞒其户口名下的丁某和斯某从未在米林村生活的事实,以上述二人名义违规领取其生态效益补偿金16259.2元,并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7年11月,达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昌都市卡若区芒达乡白措村党支部副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旦增(芒达乡人民政府专技人员)套取为民办实事经费问题。2014年至2015年,旦增通过提供虚假财务资料方式套取为民办实事经费22580.5元,用于支付驻村工作队生活费、电费和垫付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队员工伤医疗费等。2017年5月,旦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发现、认真纠正、严肃处理本地本部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方面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通过调研督导、约谈、督查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县乡两级党委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任务落实;要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贪污、截留、挪用、侵占、克扣等问题;要强化通报曝光,凡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缺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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