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2018年西藏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十大关键词句
2018年,是西藏检察事业中重要的一年,区检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高检院总体要求和区党委工作安排,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在“矛盾转化”“职能转隶”“工作转机”中推进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主题,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在把握和体现法治规律、司法规律、检察规律的轨道上,推进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为服务保障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贡献“检察智慧”。为此,记者梳理了引领2018年西藏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十大关键词句。
“一个引领”“两个紧扣”“三个紧紧围绕”
年初的全区检察长会议,以“一个引领、两个紧扣、三个紧紧围绕”的工作思路开篇布局,明确了全年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个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聚焦推进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的一系列理论和现实问题。
“两个紧扣”:紧扣西藏各族人民同以十四世达赖集团为代表的分裂势力进行斗争的社会特殊矛盾;紧扣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
“三个紧紧围绕”:紧紧围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着力强化检察法律监督;紧紧围绕司法改革创新新要求,不断增强检察监督公信力;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
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把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摆到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出位置,做到定位向监督聚焦,重心向监督转移,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努力实现检察监督格局发生历史性变化和检察监督业务取得历史性进步的目标。
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在把握自身在实施依法治藏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中,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以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为核心,努力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上下功夫,确保各种检察资源的投入与力量的配置同职责担当的要求相适应,在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上取得新的突破。
检察业务全要素平衡协调发展
推进检察业务全要素均衡发展,就是推进刑事检察监督(包括刑事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等)、民事检察监督、行政检察监督(含公益诉讼)均衡发展。全要素均衡发展,不是三大检察监督业务简单的、平均各占1/3,而是相比较而言的。此前,刑事检察监督一枝独秀、一支独大,而民事检察监督、行政检察监督与之相比显得过于单薄和无力,已成为全区检察工作突出的共性问题。
对此,全区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为“纲”,以平衡充分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目”,做到“纲举目张”,创造性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党委、高检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做实、做细、做强、做全各项检察监督业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化依法治国、依法治藏实践中的重要独特作用。
检察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强化检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主线和重大实践,推进检察工作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推进三大检察监督业务全要素均衡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司法公共服务产品,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保障实现公平正义的新需求。
区检院党组提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思考谋划检察工作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推进检察业务全要素平衡协调发展的思路,全区检察机关增强检察产品“供给不足”和检察监督“结构失衡”的问题意识,在依法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非治乱、积极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找准检察工作服从服务大局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在推进检察工作与大局工作深度融合、精准对接中解决好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努力实现检察产品“保障供给”和检察监督“结构平衡”的目标。
检察工作“三比四衡量”标准
破解检察产品“供给不足”和检察监督“结构失衡”问题,必须坚持“三比四衡量”的标准。
在西藏检察工作发展整体滞后的情况下,这项标准要求全区检察机关勇于思考谋划和探索实践“在具备条件的若干领域实现突破”的命题,遵循“一些发展指标要同全国比,一些发展指标要同西部比,一些发展指标要同自身过去比”的原则,把握“过去没有做的工作现在是否在做,过去没有条件做的工作现在是否创造条件在做,过去做的不多的工作现在是否越做越多,过去做的不够理想的工作现在是否做的越来越向好发展”四项考量标准。这既是对西藏检察工作与全国检察工作大局这个整体坐标而言的,也是对全区检察机关内部系统、各市分院以及所辖基层院提出的要求。
充分发挥依职权主动监督职能
检察监督与监督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以致检察监督案源线索来源受限,是影响和制约检察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的一个重要因素。张军检察长多次强调,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要贯穿于检察办案中,必须把监督寓于办案,把办案作为监督履责的过程和基本手段。
全区检察机关聚焦检察监督案件线索来源问题,在发挥依职权主动监督职能上下功夫。区检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和规范检察监督案件数据来源填录工作的意见》,就是要通过准确统计监督案件线索来源,为突出依职权主动发现监督案件线索在检察监督业绩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引导全区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主动监督、善于监督意识所作的制度安排。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综合配套建立完善与之相应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让检察监督“带电”“长牙”
监督效力是考量其制度价值的重要指标。检察监督制度的价值在于保证法律制度的实施,使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的守护人”,必须瞪大眼睛、发现问题,用监督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执行,使检察监督在标准上严格起来,在内容上系统起来,在措施上完善起来,在环节上衔接起来,让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确保法律制度刚性运行。
借助《监察法》赋予的“移送”手段,全区检察机关解决纠正违法通知、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检察监督措施缺乏刚性约束和刚性支撑的问题,让检察监督“带电”“长牙”;探索党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贯通方式,将执法监督案件导入法律监督程序,按照法律标准对其进行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加强对执法司法权的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学习借鉴内地检察机关的先进实践经验,采取视情向监督对象上级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人大相关部门抄送检察监督建议或者试行检察建议公告、宣告制度等监督方式。
公益诉讼“五既五又”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既是各项检察监督工作中更带有主动性的诉讼职能,更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平衡、充分、全面履责的发力点,同时也是一项服务人民群众新时代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司法需求的检察业务。
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切实做到“五既五又”:既依法履行好生态环保领域“来案”的受理、审查、办理等法定职责,又依职权积极主动发现相关案件线索;既熟练掌握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又认真研习相关专业知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戒业务不熟、技艺不精、情况不明;既重视监督与打击,又重视保护与预防,牢固树立“提起诉讼是办案、督促履职也是办案”的理念;既依法监督生态环境领域以罚代刑、有案不移等突出问题,又充分借助环保部门及有关公益组织专业力量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相关案件调查、取证、鉴定等工作;既当好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评价者、问责者,又当好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者、建设者。
同时,发挥刑事检察利剑作用,建立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坚决惩治污染防治、地球第三极国家公园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等领域犯罪;准确把握符合我区实际的生态文明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聚焦群众举报、控告和环境监测、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通过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促进解决损害公共利益突出问题,呈现“大生态检察”工作新亮点,做好“美丽家园的建设者”。
司法体制改革“精装修”
我区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出现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强问题,不是改革顶层设计、房屋的结构出了问题,而是改革中落实的问题、精装修出了问题,必须也只能通过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来加以解决。根据中央和区党委的部署,要把相关诉讼制度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纳入到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之中,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改革。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探索建立科学、完备、务实、管用的分类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解决检察人员绩效考核不科学、绩效奖金分配管理粗放与问责机制不完善问题。
全区检察机关积极补清改革“欠账”,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所有的入额检察官都必须办案,特别是入额院领导不仅要在直接办案数量方面达到规定要求而且还要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对权力过于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容易滥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在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尽快落实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制度并兑现相关待遇政策,按自治区下发的文件抓紧对接落实。关于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区检院党组推行完善以市地级为单位实行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
检察发展要靠“苦干不苦熬”
长期以来,全区检察人员在极为严酷的高原缺氧环境中,艰苦奋斗、顽强拼搏,以坚韧不拔的毅力挑战自然极限和生理极限,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致力于推动检察事业发展,付出了超乎想象的代价和牺牲。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面对时代的问卷,新时代全区检察机关更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既要有“不能干什么”的负向禁止,更要有“应该干什么”的正向要求,把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进检察业务全要素平衡协调发展作为一份责任、一门学问、一项事业来完成;始终保持“在状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检察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