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 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拉萨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了案件线索侦查力度,集中优势力量深挖线索背后的涉黑涉恶犯罪。近日,拉萨市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一举侦破以次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四名团伙骨干成员。
今年以来,拉萨市公安机关在案件线索摸排工作中,掌握到堆龙德庆区古荣乡加入村村民次某,与其侄子、原村委会主任次某某长期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当地群众敢怒不敢言,于是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走访调查。经过专案组数月的不懈努力,一个以次某为首,长期盘踞在堆龙德庆区古荣乡加入村的恶势力团伙逐渐浮出水面。2018年10月24日凌晨,根据专案组组长马军同志和副组长代利刚同志指令,按照既定抓捕方案,办案人员统一行动、迅速出击,成功控制了该团伙4名成员。
经查,该团伙首要分子次某,男,藏族,现年40岁;骨干成员次某某,男,藏族,现年40岁,系犯罪嫌疑人次某的侄子,曾任堆龙德庆区古荣乡加入村村委会主任;骨干成员洛某,男,藏族,现年37岁;骨干成员扎某,男,藏族,现年53岁,曾多次参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藐视法治 破坏基层政治生态
2009年,加入村村委会组织落实国家扶持新建住房项目政策,规划确定了每户村民享有的宅基地使用范围。次某对村委会宅基地分配方案不满,拒绝按规划用地建造房屋,先前往村委会无理取闹,后在未经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占用规划外土地修建了自家住房。
2014年7月,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在次某等人干扰下,其侄子次某某被选举为村委会主任。次某某上任后,违背村民意愿,推荐次某、洛某、扎某等人接手负责管理加入村车队事务。
有次某某这位村委会主任做后盾,次某等人心态膨胀,在未经任何职能部门批准、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加入村二组和三组的山脚下开采山石。两个采石矿点一个由次某所有,另一个由其四人合伙开办共同所有,在经营的两年时间里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巧取豪夺 破坏地方经济秩序
接手车队后,以次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强行要求车队每位车主签订包括缴纳2万元保证金,村外资金参与购车须缴纳5万元罚款等内容在内的霸王协议。该团伙利用此霸王协议违规收取车队保证金74万元后,次某本人将其中的59万元挥霍使用,15万元分给侄子次某某。
2016年底,次某某召集部分村民商定采集囤积砂石,要求每人交纳5000元,并承诺两年后将砂石卖出,赚取利润分红,实际募集资金20余万元。后来次某某只将少部分资金用于囤积砂石,私自挥霍余下15万元。2018年7月,次某、洛某、扎某三人未经村民同意,私自将砂石卖出非法获利50万元,均被团伙成员据为己有。
横行乡里 破坏安定团结局面
次某长期在加入村里横行霸道、欺压殴打同村村民。2014年,次某的弟弟强某在某酒吧打架。次某得知此情况后,纠集多人找到对方,威胁、恐吓并索要7万元。
2012年,次某从村民贡某处借款37000元,次某不仅拒不还款,还以之前自己借钱给贡某期间产生利息为由,从贡某处又强行索要了1万元。2016年,次某从赤某处借款9万元后,在赤某向其讨要时不仅拒不承认,还当场殴打赤某,导致赤某脸部受伤。但事后因惧怕次某报复,赤某未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在次某团伙的打压下,一些被其欺凌的受害人忍气吞声,村民群众也惧怕惹祸上身,对其恶行不敢公开向党委政府举报,一定程度上刺激该团伙更加变本加厉,恣意妄为。
2017年10月,次某、洛某、扎某组织车队参与那拉高速公路古荣段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先后3次组织召集车队车主前往施工方起哄闹事,干扰国家重点在建项目建设,胁迫施工方妥协并同意该团伙提出的不合理车队费用。
2017年下半年,该车队在参与那拉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其中一辆施工车辆因个人操作不当导致翻车事故后,次某不但不提醒教育驾驶员安全操作,反而将原因怪罪到项目建设方,纠集车队人员集体罢工,前往工程项目指挥部聚众闹事,要求项目指挥部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面对无理要求,工程项目指挥部担心车队闹事影响工期进度,最终支付其索要费用5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次某、次某某、洛某、扎某四人已被拉萨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