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林芝市将农村公路建设发展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改善民生、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的突破口,突出农村公路建、管、养、用全面协调发展,着力构建“内畅外联”,优化路网结构,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为林芝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交通保障。
截至2017年底,林芝市列养公路总里程为6534.455公里,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为3662.372公里;全市54个乡镇中有53个已实现通达,有46个已实现通畅,498个建制村中493个已实现通达,有384个已实现通畅。
“实”字当头抓建设
近年来,林芝市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不断夯实农村公路建设,高标准建设农村公路主干道,不断完善农村公路毛细血管,构建网络完善、结构合理、等级匹配、安全便捷、绿色环保的内通外联交通格局。
2018年,林芝市计划新建农村公路项目53个,实际批复38个,批复投资18.1亿元,已完成投资6.54亿元;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项目21个 ,批复总投资1.34亿元,已完成投资0.15亿元。
“严”字当头抓管理
今年以来,林芝市进一步贯彻落实《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建立了“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综合治理”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路政执法车辆2000余台次,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检查涉超车辆105辆,依法卸载货物300余吨,宣传教育群众2500余人次,努力营造了安全、畅通、便捷的公路交通环境。
结合城乡环境大整治活动,突出抓好农村公路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8年,朗县人民政府投资41.2万元,打造“最美江北公路”,为农牧民群众创造了清洁优美的交通环境。
“畅”字当头抓养护
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林芝市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标准,积极探索“一所六站”“两站两员”等农村公路养护模式,形成了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相结合,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的养护机制,统筹开展养护工作。与此同时,变临时修补为统筹安排,变被动修补为主动养护,促进全市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走向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78.3%,其中优良路比例达到70.8%,中等路比例达到23.5%以上。
此外,林芝市还坚持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有力保障,进一步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2018年9月7日,在全国“四好农村路”管理现场会上,朗县被授予“‘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称号,该县也成为全区首个“‘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优”字当头抓运营
为规范运营管理,林芝市对乡村客运工作实行“二定三统一”(即定路线、定站点,统一车型、统一票价、统一标识)政策,稳步推进客运服务标准化建设。
林芝市以巴宜区为中心,以旅游景区、重要乡镇、客流集中地为节点,先后建成农村客运停靠点21个,县级客运站建设实现100%覆盖率;严格审查农村客运参营车辆和驾驶人员资质,健全完善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一岗双责、服务质量考评、“黑名单”及市场退出机制,有效推进了农村客运市场规范化管理运营。
“准”字当头抓扶贫
长久以来,林芝市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来开展。2017年以来,林芝市争取交通专项扶贫项目10个,建设里程28.73公里,总投资6344.66万元,目前已全部完成投资。针对各县的交通问题和实际需求,及时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行项目申报,为工布江达争取景点景区产业资源路项目4个,为察隅、墨脱、朗县争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44个。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引导农牧民群众参与公路项目建设。2017年以来,林芝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受益群众达4万人,带动当地农牧民群众就业4500余人次,促进农牧民增收达3.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