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拉萨市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地产事业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用地日趋紧张,建筑之间的密度随之加大,居民住宅采光问题不断涌现,多年老邻居因采光问题发生争执甚至对簿公堂的事时有发生。为此,拉萨市城乡规划局多措并举,出台了一系列规划与措施。
科学编制城市规划 明确采光条件要求
为满足居民群众生活需求,拉萨市城乡规划局严格按照规定的日照间距标准规划城市建筑物,并在编制《拉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划时,大量征求居民意见,从拉萨实际出发,处理好规划与实施、规划与建设、规划与管理之间的关系,从标准规范上为建筑采光提供依据。同时,根据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拉萨市城乡规划局对各片区分别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中设立了建筑规划管理要求章节,明确了建筑间距和建筑退让要求。
拉萨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正在编制的《拉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明确了建筑日照要求、建筑日照计算分析、建筑间距控制等,并细化了住宅、托儿所、幼儿园、医院、中小学等建筑的日照要求以及住宅建筑各类朝向平行相对布置时、住宅建筑错位布置时、非住宅建筑各类朝向平行相对布置时、非住宅建筑错位布置时的最小间距等要求,同时对建筑退线退界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建筑物之间达到采光日照标准。
严格审批工程建设 预防采光信访隐患
根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用地单位取得土地手续时,涉及地块采光等,拉萨市城乡规划局针对该宗地出具规划条件,明确建筑退让要求和满足采光要求,在项目设计方案的制定中做到未雨绸缪。
同时,充分发挥专家在技术论证、辅助决策等方面的作用,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就将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专业人士组织起来,召开专家审查会、拉萨城乡规划建筑风貌专业会、市委专题会和拉萨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会议,严格审查设计方案,重点审查经济技术指标合规性、总平面布局和建筑日照间距,保证均能达到采光要求,审定后再予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对达不到采光要求的,要求设计单位调整优化设计方案后再予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将日照要求纳入城乡规划管理中,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自治区地方标准中对住宅建筑规划设计时采光间距的规定。
合理利用土地 营造高质量高品质的居住环境
针对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日照问题,拉萨市城乡规划局分类执行规划标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住宅建筑层数和布置方式,分类执行建筑日照要求,做到符合规划要求,合理利用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不影响相邻方的采光。
针对私人住房建筑明确要求:由于私人住房建筑建设时间早,执行规范、标准不一,导致部分私人住宅建筑之间无法满足日照间距的要求。为此,在规划审批过程中,拉萨市城乡规划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审批同意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和邻里意见进行审批。一般情况下,私房建设规划要求为建筑层数3层,建筑密度不大于60%,建筑高度不高于10米,在审批前建房申请者持规划设计条件征求四邻的意见。若邻里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原址、原规模、原高度进行审批。(记者 次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