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1月23日讯(记者 廖云路)记者从自治区科技厅获悉,2019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于近日启动,按照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于今年5月31日前需将推荐材料报送到自治区科技厅成果管理处。
本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设立一、二、三等奖。推荐项目需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有重大科学发现和创新,或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装备及系统等方面做出技术发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大市场实用价值,或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等。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还设立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注重奖励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技术专家。
根据《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经推荐的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或人选必须是在西藏自治区辖区内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的科学技术项目或人选,或者由我区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科学技术项目。最终获奖项目和人选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按照2018年标准,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奖金3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8万元,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最高奖金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