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王巍巍 实习记者 阿旺尼玛)近日,城关区公安局扎细派出所治安中队接群众电话举报称,拉萨市某公寓楼有人聚众赌博。接到举报后,该所立即安排警力赶赴举报地点进行核查。并在现场抓获参与赌博人员8人,现场查扣赌资41100元。
经调查,罗某、周某、何某、邓某4人对自己在某公寓以打麻将的形式参与赌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张某、陈某、宋某、刘某4人对自己在某公寓以打四川长纸牌的形式参与赌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以上8名参赌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处罚,收缴赌资41100元和麻将机一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