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开始,自治区环保厅开展环境保护考核工作,创新了环境管理方式,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充分发挥了环境保护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进一步推动西藏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设立奖惩制度 不同生态功能区差异考核
环境保护考核工作通过建立制度、制定考核办法、设立奖惩制度等方法,建章立制,以制度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从2014年17个县(区)被评为良好等级,到2016年10个县(区)被评为优秀等级、23个县(区)被评为良好等级,环境保护考核效果明显。
从制度上来说,为确保环境保护考核有规可依,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西藏制定出台了《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推动了环境保护考核工作有序开展。此外,还配套建立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保证金制度和奖惩机制。“环境保护考核结果运用是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县(区)政府,要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约谈,并扣减当年度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比例。考核为优秀、良好的县(区)分别奖励300万元、100万元,在次年环保项目安排上还可享受倾斜政策。”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考核奖惩规定,三年来分别兑现奖励资金1亿元、0.8亿元、0.76亿元。
西藏地域辽阔,自然条件独特,形成了农区、牧区、林区等生态功能区。为了促进考核工作有序开展,自治区通过差异考核的办法,按照不同生态功能区的标准要求,根据不同生态功能区的要求进行考核,提高了环境保护考核的科学性、公平性、可比性,充分调动了基层县区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开展系列环保宣传活动 紧盯突出问题和处理情况
为把西藏构筑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西藏各市(地)、县(区)政府及环保部门开展了特色各异、亮点纷呈的环保宣传教育。拉萨市组织市民和中小学生深入污水处理厂等观摩体验,让公众了解污水变清水的难度,树立了节水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曲水县开展了环保知识进机关、进农村等“六进”活动,组织了“在校大学生暑期环保行”,对农牧民群众一对一宣传等。
此外,自治区各市(地)、县(区)政府及环保部门,还通过各种特色的具体措施来促进美丽西藏建设,如墨竹工卡、波密、察隅等县投入资金,编制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规划》,米林、曲水等县建立完善了户集村收乡运垃圾收集转运体系。
环境保护考核将生态创建和环境综合整治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以环境保护考核带动生态创建和环境综合整治,加大了投入、制定措施,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小康示范村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全区获得自治区命名的生态村1296个、生态乡镇128个、生态县7个。
环境保护考核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考核空气环境质量、自然保护等。通过现场核查等方式,发现问题,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切实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如堆龙德庆区针对环境空气质量下降问题,实施“净空行动”,大力实施国土绿化工程,保证了辖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好转。(记者 王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