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查尾气排放情况
两辆机动车被当场处罚
22日晚,记者在纳金路看到,道路中间设置了很多障碍物,民警正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你好,请出示你的行驶证、驾驶证!”民警将一辆货运车辆拦到路边后对司机说,“你的货车排气管冒出浓浓的黑烟,涉嫌机动车尾气排放不达标,请到附近的检测站上线进行检测。”随后,这位驾驶员将货车开到了附近的机动车检测站进行了尾气检测。宏发机动车检测站检测员王先生告诉记者,经过四次检测,这辆轻型普通货车尾气排放严重超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合格之后,才可以上路行驶。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黄金龙介绍,拉萨交警联合拉萨市环保部门联合突击检查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当天晚上共发现8辆疑似“冒黑烟”车辆,经检测站上线检测,最终确定两辆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民警当即对违规车辆进行了处罚,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复查,直至尾气排放检测合格。近期,拉萨市交管部门将严查尾气排放超标车辆,针对机动车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责令进行整改。
针对乱鸣笛、违法停车等
加大查处力度
8月25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以往经验,提前预判重点管控路段、时段,各执勤大队针对节日期间聚餐、亲友聚会活动,加强重点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的警力部署和动静态管控。同时,拉萨交警严格执行市区范围内禁止鸣笛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法鸣笛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加强拉萨环境保护工作,净化城市交通环境,拉萨交警发布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8项、63条之规定,拉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大机动车乱鸣笛、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在市区范围内严格遵守规定,禁止鸣笛、禁止违法停车,对违法鸣笛、违法停车驾驶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同时,为有效规范路段停车秩序,加大道路通行率,拉萨市交管部门还在八一南路哈达滨河花园门前路段设立“禁止停车”标识,请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针对违反规定停放车辆的交通参与者,拉萨市交管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记者 张雪芳)